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宣发〔2024〕20号)要求,起草了《深化巴彦淖尔市直属乌兰牧骑(歌舞剧院)改革实施方案》(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及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6月4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电子邮箱:byneswhlygdjysk@163.com。
附件:《深化巴彦淖尔市直属乌兰牧骑(歌舞剧院)改革实施方案》(审议稿)
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年5月6日
附件:
深化巴彦淖尔市直属乌兰牧骑(歌舞剧院)
改革实施方案
(审议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按照自治区《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内党宣发〔2024〕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进北疆文化建设为抓手,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巩固和发挥国有文艺院团在舞台艺术创造生产中的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促进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工作中要做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强政府支持与政策引导,为国有文艺院团松绑减负、赋能,着力解决文艺作品单一化同质化、演出吸引力下降、人才机制不活等突出问题;坚持改革与法治统一,以法治思维推进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文化管理体系和生产经营机制,激发国有文艺院团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国有文艺院团蓬勃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发展模式。按照相关程序和权限,将市直属乌兰牧骑(歌舞剧院)规范设置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更名为巴彦淖尔市艺术剧院(巴彦淖尔市乌兰牧骑),并将可经营性资产和业务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新组建演艺公司。新组建的演艺公司隶属于市国资委,委托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管理,属于国有独资公司。公司要强化内部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创新,形成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推动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和新组建的演艺公司整合本地区、本单位演艺资源,通过创作与传播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产品与服务相结合,发展多元业态,增加经营创收。
(二)坚持先立后破。市直属乌兰牧骑(歌舞剧院)由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后,机构编制、人社部门对在编人员的编制管理、社会保险等参照执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政策。市直属乌兰牧骑控制数人员60名按照巴机编发〔2016〕35号继续执行,并办理五险一金。青年艺术团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按原渠道保障不变。财政部门对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按公益一类政策100%保障。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因发展所需业务经费(包括北疆文化精品剧目创作、艺术创作等)、设备设施购置和维修改造经费,综合考虑单位财务状况,按照分类分档和“一事一议”的原则申请财政给予补助。
(三)改进用人机制。推动巴彦淖尔市艺术剧院(巴彦淖尔市乌兰牧骑)优化内设机构,创新完善用人机制。允许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所属企业岗位工作,保留事业编制,职务晋升、职称聘任、工资调整以及社保、公积金等按事业单位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办理,退休或调出时可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办理。新组建的演艺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选人用人,领导班子成员可以从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委派。支持按照机构编制规定制定相应配套政策,畅通市直属乌兰牧骑所属企业职工进入事业编制通道。
(四)优化薪酬体系。巴彦淖尔市艺术剧院(巴彦淖尔市乌兰牧骑)可以通过发放演出劳务和创优奖励、版权收益等增加职工收入,可以使用新组建演艺公司的经营利润作为工资经费来源,可以对高层次人才、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或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
(五)完善激励机制。切实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支持巴彦淖尔市艺术剧院(巴彦淖尔市乌兰牧骑)深化内部改革,支持新组建的演艺公司强化内部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创新,提高原创能力,激发内生动力。将国有文艺院团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宣传文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一规划,完善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保障与奖励机制。支持巴彦淖尔市艺术剧院(巴彦淖尔市乌兰牧骑)积极申报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奖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自治区艺术发展专项、乌兰牧骑发展专项、北疆文化重点文艺创作扶持专项,争取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文艺创作生产专项资金等支持。
(六)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置改革,积极争取党政机关、学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各类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给改革院团使用。支持巴彦淖尔市艺术剧院(巴彦淖尔市乌兰牧骑)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将胜利北路20号蓝楼1至4层、原微波站办公楼等,作为企业注册资本金划转给新组建的演艺公司经营管理,将文博中心C区、D区、河套文化艺术中心剧场等具备条件的公共文化设施按规定程序委托新组建的演艺公司管理,支持国有文艺院团发展壮大。
三、实施步骤
(一)审批挂牌阶段(2025年7月底前)
制定印发市直属乌兰牧骑(歌舞剧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严格遵循既定程序及权限,做好机构设置事项审批,完成挂牌并同步配齐领导班子成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政策法规,新成立演艺公司,设立董事会、内设机构,制定公司章程,制定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薪酬和绩效管理等配套制度。
(二)试运营阶段(2025年8月-10月)
聘请专业机构评估委托演艺公司经营的可经营性资产和项目,办理委托经营手续,制定考核监管办法,规范公司业务流程和内部管理,推广经营业务,开展试运营。
(三)完善总结阶段(2025 年10月-12月)
结合试运营实际情况,优化管理、改进不足,总结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试点经验,深化改革成果运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 ,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将市直属乌兰牧骑(歌舞剧院)改革列为重要改革事项,做好干部配备、人才培养、资源投入等工作,以改革为契机选好用好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和新组建演艺公司“一把手”。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市直属乌兰牧骑(歌舞剧院)改革的协调指导工作,抓好改革的规划设计、统筹协调、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政策解读工作,保证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扎实推进。编办、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改革后的市直属乌兰牧骑(歌舞剧院)在基础建设、设备更新、资金投入、经费核定、绩效调整、人才引进等方面享受的优惠政策切实落实落地。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三)积极稳妥推进。深化市直属乌兰牧骑(歌舞剧院)政策措施出台后,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实施。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加强对改革过程的监督、管理和评估,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202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