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加强对传承人的常态化管理,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巴彦淖尔市级非遗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认真研究,围绕职能职责,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7月23日12时前,反馈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公共文化科(非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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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巴彦淖尔市级非遗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