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锚定“闯新路、进中游”和建设“五高五区”目标,着力做实产业、做活市场、做强品牌、做优产品、做好事业,圆满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实施,增强法治意识
1.深化法治学习。我局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了《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研讨学习,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2.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我局制定了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学习计划,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开展了法律法规业务学习。开展了业务大培训、执法案卷大评查、交叉执法大检查等能力提升活动,全年组织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培训6批次,其中自治区级10人次,市级210人次,确保每人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有力的提高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
1.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我局现有28项行政审批业务,其中20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备案、1项其他行政权利。所有办理事项全部满足“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各项要求,通过不断压缩办理时限,我局各项审批业务更加高效便捷。2024年12345平台受理工单51个,响应率、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2.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2024年我局对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工作,制定了《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权责清单》,并在“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进行公开。按照《巴彦淖尔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扩充完善了柔性执法“四张清单”事项、自由裁量权基准、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并通过“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对外公示。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健全信用体系。我局先后制定出台《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场所等级评定评分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为文化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夯实了基础、提供了依据。二是进一步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我局对标《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信用监管相关内容,对文化旅游市场分级分类评定机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通过依法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2024年,按照诚信等级评定程序,已为32家A级经营场所,112家B级经营场所和29家C级经营场所进行了定级。三是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根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对失信主体认定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市文化旅游市场已完成2项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工作,相关信息已通过全国文化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等平台进行公示。四是诚信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在近年来开展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诚信等级评定、等级旅游民宿评定及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中,我局在初审中将文化旅游市场诚信建设分级情况与相关评定条件相结合,择优向自治区文旅厅推荐相关申评单位,我市3家旅行社被评为自治区4A级诚信质量旅行社,3家旅游企业被评为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三盛公国家水利风景区《让文明成为景区最美的风景》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第一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十佳案例、优秀案例名单。
4.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评估论证、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进行制定。2024年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1部《巴彦淖尔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按时进行了登记备案工作。
(三)依法开展监管,强化行业治理
1.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名转隶人员的接转工作,同时,调配执法用车2辆,初步缓解了执法人员和车辆短缺问题。与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协作,开展了执法相关业务和新业态监管的对口交流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同时,争取到位援助资金15万元,有效提升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能力和装备建设水平。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安全生产保障有力。组织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力量,对文化旅游、新闻出版、ManBetX体育、体育等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2024年召开安全生产会议3次,开展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2次,全市排查整改问题隐患129项,确保公众聚集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安全无事故。二是加强重要节日期间集中整治。开展了全国两会等重要活动和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游艺娱乐、不合理低价游、文物保护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三是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从9月底开始至11月底,我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范围内的歌舞、游艺、剧本娱乐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和登记造册,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向经营业主发放《关于在全市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的告知书》360余份,为集中整治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长效机制,有利于共同研判娱乐市场新动态、新问题,及时调整监管策略和执法重点。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排查登记各类娱乐场所302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6起,责令整改场所 18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规范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亮证执法。二是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我局作出行政处罚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三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四)结合工作实际,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
1.开展关键时间节点普法。我局认真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民族政策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充分运用“集中宣传+线上宣传”的形式,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在“遇见巴彦淖尔”“巴彦淖尔市图书馆”“巴彦淖尔市文化馆”“内蒙古河套文化博物院”等官方公众号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系列推送。积极组织内蒙古河套文化博物院、市图书馆、市美术馆、市文化馆等在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普法宣传标语、宣传材料,持续不间断地向市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拓宽法治宣传渠道,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在工作中推进普法宣传。全市乌兰牧骑开展“百团千场”、守边固防等惠民服务活动 608 场次,惠及观众人数93.4万人。重点创作了《乌梁素海》《好大一棵树》2部剧、《总书记来到咱家乡》《温暖的嘱托》2首歌、《阴山记忆》《河套民俗文化展演》2个沉浸式演艺,不断用优秀文艺展演凝心聚力,全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我局作为国家宪法日法治文艺汇演的协办单位,组织市直属乌兰牧骑选送节目参加“宪法护航·诚信同行”法治文艺汇演。市直属乌兰牧骑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文艺汇演中获得最佳表演奖、最佳风采奖、最佳人气奖。我局组织市直属乌兰牧骑、内蒙古河套文化博物院结合“爱我中华”展厅开展了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巴彦淖尔市“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文化、旅游、广电、文物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民族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
3.积极开展服务对象法治宣传。执法人员将“执法”与“普法”融汇在一起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安全生产、民族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课堂,以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
二、存在问题
(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将法律知识和实际工作结合度不高。
(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人员重实体法,轻程序法,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推进我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全面落实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的制定与备案审查工作。
(二)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开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法律政策依据、办事流程及具体结果,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继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强化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努力提升执法人员政治意识和业务素质,促进公开公正文明执法。
(三)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效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世界读书日、博物馆日、旅游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和工作开展中,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对经营主体法律法规的培训,让经营者懂法、守法,合法经营,不断提升公众知晓率。